很多小伙伴,到节假日都喜欢租车去road trip,看遍加拿大的山山水水,大好河山。然而,租车的时候肯定是要使用一个人的名字和保险,不出事还好,一出事,就要面临巨额保险索赔。
近期,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对母子,可真的不太好过。一名母亲使用自己的名字,在当地知名租车公司,租赁了一辆MINIVAN。将租来的这辆minivan交给儿子驾驶。结果非常不巧,儿子在驾驶过程中...出了车祸。
于是,这间租车公司,要求租赁车辆车的女子(也就是母亲),全额赔付这辆车的所有维修费用等。然后这名女子不服,说她已经在提车的时候,交了全部的责任保险,如果这辆车出了任何问题,保险公司要承保的。
租车和责任人谁都不让,谁都觉得自己委屈,于是便将此事闹到了法院。安省高等法庭,近日受理此案。大法官Russell Raikes近日宣判:因为租车公司,是将车委托给该女子,并不是她的儿子。换句话说,并没有授权和同意,该女子的儿子驾车。而她购买的保险,仅限于她本人。所以,最终的结果是女子败诉,且必须尽快向租车公司进行赔付。
其实这件事,发生在遥远的2017年4月。该女士名叫Tricia Richards,在卡尔加里国际机场,租了一辆2017年款Dodge Caravan(MINIVAN),打算跟儿子开到温尼伯。在租车时,租车公司和Richards女士反复确认,其是该车的唯一驾驶者,并签署了相关协议。与此同时,她还买了一份事故豁免保险,以防有什么事故和剐蹭,能免去巨额赔偿。
就在拿到车的几天后,悲剧发生了...Richards的儿子,将这辆租来的车,开上了马路,还把车开翻了,接近报废。
于是,租车公司Enterprise将去拿去送检,发现,如果要全部维修好的话,需要花费将近9万加币的修理费,于是,便开始漫漫向Richards的索赔之路。因为车子损坏过于严重,直接按Total lose报废处理。需要当事者赔偿$35,311加币,比维修费用已经少了很多很多了。
但是这么多钱,换谁都觉得烦。于是Richards一直拒绝赔偿,并称:“一直都是我自己开车,只是在行驶的路上没油了,下去加个油,然后儿子就自己做到了驾驶座位。我最开始还劝了我儿子下来,但是他一直坚持,我也就没说什么。因为儿子是有驾照的。”
这位母亲在递交给法庭的陈述中表示:自己完全没办法控制儿子的行为,他脾气还挺大的。如果真的惹恼了儿子,那自己也挺危险的~出于这个,自己也是情有可原的~(???)
但是法庭审理发现,他儿子的驾照早就被吊销了。Richards表示自己并不知情。
反正现在结果是,要赔钱给租车公司,自己的儿子还要受到危险驾驶的,无证驾驶的指控。搞不好还要进监狱~真是不知道怎么想的~